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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通知公告 > 内容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预算公开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6/2/7 15:18:35 阅读次数:8570附件1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省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有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滇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拟订全省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省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省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有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办省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 13.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14.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6.有关职责分工。与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云南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云南省教育厅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调解仲裁管理处、信访处、劳动保障监察局、表彰奖励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行政审批处、直属单位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外国专家处、引智和培训处。所属单位18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 2.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省社会保险局、省就业局、省人才服务中心、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省人事考试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省行政管理研究所、省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宣传中心、省职业年金运营管理中心。 4.差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云南冶金高级技工学校。 5.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云南人才市场、省社会保障卡制作发行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人社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着力稳就业、强技能、优保障、激活力、防风险,确保“十五五”良好开局,为开创云南发展新局面作出人社贡献。 1.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健全政策协同、就业影响评估、岗位归集等机制,强化全省综合考核中就业工作考核结果运用,依规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和单位创建工作。完善就业影响评估机制,研究外部环境变化和新技术对就业的影响。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措施。实施第五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持续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聚焦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统筹做好外出务工服务保障和返乡回流监测帮扶,深化省际间劳务协作,拓展就业渠道,加强就业服务,稳定务工规模;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的支持,抓实农民工返乡回流监测,做好转岗培训、再就业服务,建立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常态化就业帮扶机制。聚焦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人员,落实好就业援助措施,统筹用好以工代赈项目、公益性岗位加强保障。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妇女等群体就业工作。完善全省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工作体系,分类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促就业,设立园区就业创业服务站点,建立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专员制度,加快推动7个务工大县建成万人以上劳动密集型产业园。拓展“家门口的务工车间”试点成果,指导各地积极培育家门口的致富产业,促进资源、市场、群众对接,让更多群众在家门口就业。深入实施劳务品牌提质增效行动。紧扣我省产业发展需求,持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改革,深入推进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持续深化“创业云南”建设。构建完善现代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体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畅通城乡就业渠道,健全一体化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体系,提高就业服务的均等性、可及性。 2.社会保障工作:持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巩固完善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进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统一缴费基数改革。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优化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设置,落实参保质量评价激励机制。健全精准扩面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高质量参保。健全业务、财务、基金安全和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控规则,推进政策经办、内部控制、风险防控深度融合。完善全省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和经办管理服务,衔接全国平台。 3.人事人才工作: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遴选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领军人才。探索建立职业院校技能评价联盟,推进实施“联考联评”。加快推动全省技工院校高质量特色发展。持续落实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监管。按照中央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安排部署,配合做好我省事业单位改革实施工作,分类推进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制度改革。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省部级、省级部门评比表彰活动,规范部级和省级部门表彰评选推荐对象考察工作流程,完善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信息数据库,研究制定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落实工作措施。深化拓展人社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4.收入分配工作:加强和改进企业工资宏观指导调控,落实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稳妥推进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持续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全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协调对接工作,出台促增收的政策举措。 5.劳动关系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提高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应对处置能力。持续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多调联动工作体系,推进仲裁与诉讼有效衔接,强化调解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高效联动,探索调解仲裁与就业服务业务协同,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提升调解员队伍专业化水平。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治欠核心制度全覆盖,探索非工程建设领域治欠创新举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8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3个、差额供给单位3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2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5个、事业单位7个(省社会保险局系统编制养老保险统筹外待遇预算,不纳入部门所属单位机构编制)。 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49人,其中:行政编制22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27人。在职实有10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03人,财政差额补助8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27人。 离退休人员667人,其中:离休23人,退休644人。 车辆编制52辆,实有车辆39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683,858,02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27,142,175.6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231,798,30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2,218,847.77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02,698,700.61元。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903,377,860.63元,减幅11.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对社会保险基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保障方式由年初预算全额安排转变为实时拨付,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27,142,175.62元,其中:本年收入6,181,300,241.37元,上年结转收入45,841,934.2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81,300,241.3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830,143,102.13元,减幅11.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对社会保险基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保障方式由年初预算全额安排转变为实时拨付,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683,858,024.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27,142,175.62元,其中:基本支出5,154,691,067.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4,806,491.00元,减幅11.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对社会保险基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保障方式由年初预算全额安排转变为实时拨付,在基本支出中编列的社会保险基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减少。项目支出1,072,451,107.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336,611.13元,减幅14.0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省财政厅对社会保险基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保障方式由年初预算全额安排转变为实时拨付,在项目支出中编列的社会保险基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减少。二是符合政策兑付条件的单位及人员较上年减少,部分奖补类项目调减预算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行政运行57,962,447.0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办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事业运行7,291,063.6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办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日常维修支出。 教育支出-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500.00元,用于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发放技工院校学生助学金。 教育支出-职业教育-技校教育656,498,447.60元,主要用于保障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云南冶金高级技工学校人员工资,建设校区,采购教学仪器设备,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办公支出。 教育支出-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5,780,719.08元,主要用于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校区、采购教学仪器设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8,842,046.67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工资,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办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机关服务5,506,773.09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综合业务管理129,072,565.00元,主要用于开展职业技能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保障监察5,761,446.70元,主要用于维护劳动者权益、重点行业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治理欠薪等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管理事务8,122,890.09元,主要用于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稳定重点群体就业、推进“创业云南”建设、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21,067,319.00元,主要用于制发社会保障卡,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抽查审核、社会保险政策宣传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22,134,8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和运维政务信息化系统,购置更新硬件设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857,608.25元,主要用于省职业年金运营管理中心支付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办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关系和维权5,767,762.09元,主要用于实施国有企业工资收入监督检查,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咨询服务,受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及系统行风举报投诉等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600,0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职业技能考试、鉴定职业技能等级等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3,748,820.00元,主要用于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政府特殊津贴1,060,000.00元,主要用于向符合省政府特殊津贴领取条件的人员兑现待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资助留学回国人员20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留学回国人员科研成果转化对接、学术交流、服务产业、服务基层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博士后日常经费24,764,300.00元,主要用于培养和补助符合“彩云博士后”奖补政策的人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引进人才费用48,690,300.00元,主要用于扶持和补助符合“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青年人才、首席技师政策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发放全省技工院校在校生助学金、打造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0,833,408.00元,主要用于扶持建设省级职业能力训练院、实施省级技能培训、开展政策课题研究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95,702,372.28元,主要用于兑现省级行政单位离退休干部离退休生活补贴、丧葬抚恤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014,853,821.06元,主要用于兑现省级事业单位、转制院所离退休干部在离退休生活补贴、丧葬抚恤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482,491.76元,主要用于部门所属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0,09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职业年金记实补记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420,000,0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应承担的省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29,739,335.26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应承担的省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就业创业服务补助66,997,112.50元,主要用于扶持建设创业小镇、创业街区、创业社区等创业孵化载体(平台),开展“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及创业指导服务基层行活动、创业特色课程试点培训等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15,938,023.78元,主要用于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云南冶金高级技工学校培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开展技工教育学科建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428,900,0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应承担的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财政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9,208.97元,主要用于部门所属单位缴纳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726,277.75元,主要用于部门所属单位缴纳行政、参公管理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040,720.88元,主要用于部门所属单位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974,447.86元,主要用于部门所属单位缴纳行政、参公管理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8,247.00元,主要用于部门所属单位缴纳大病医疗补助。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社会发展6,1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沪滇对口协作支援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140,800.25元,主要用于部门所属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引进人才费用15,086,000.00元主要用于扶持、补助符合“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青年人才、首席技师政策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省内重点产业、技工教育等领域引留银龄技师等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7,866,700.00元。主要用于州市实施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开展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保障专家基层科研工作工作经费站等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就业创业服务补助295,160,510.92元。主要用于发放就业见习和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兑现州市“贷免扶补”创业服务补助、补贴开展电商创业等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36,227,928.08元主要用于州市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行政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服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动态更新管理和就业服务等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830,000元。主要用于兑现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885,25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应承担的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财政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220,00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按政策要求向银行兑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励性工作经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14个,采购预算总额119,814,181.8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261,434.8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552,747.06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01,418.06元,较上年增加24133.97元,增长1.6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590,5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幅0%,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7个,因公出国(境)20人次。增减变化原因:预算金额较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2,063.00元,较上年减少34,741.00元,下降19.65%,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批次为104次,接待998人次。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要求,严控公务接待人数、频次,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68,855.06元,较上年增加58,874.97元,增长8.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8,855.06元,较上年增加58874.97元,增长8.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减变化原因:一是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2025年省社会保险局配置1辆公务用车,对应202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省人事考试院以前年度公务用车数据录入错误,更正后据实申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202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厅属技工院校使用单位经营收入资金购置公务用车3辆),2025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专业技术人才专项培养奖励和管理专项资金 项目设置产出指标12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3个、社会成本指标1个。具体绩效目标是: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数≥50人、制作中英文高清视频≥10个、引进外国人才智力项目≥50项、制作外国专家宣传节目≥10个、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评选人数≥84人、新时代专技人才工程研修培训期数≥50期、新时代专技人才工程研修培训人数≥2000人、彩云博士后计划资助人次≥300人次、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举办次数≥4次、各类津贴及补贴资金足额发放率≥98%、博士后正常出站率≥90%、补助资金足额发放率≥95%、新闻客户端下载量≥1000万人次/年、评审结果社会满意度≥90%、项目单位满意度≥90%、项目单位服务满意度≥95%、制作外国专家宣传节目费用≤55万元。 (二)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设置产出指标17个、效益指标5个、满意度指标1个。具体绩效目标是:新增扶持创业人数≥3.7万人、新增发放创业贷款额≥74亿元、全省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人数≥740万人、组织就业见习人数≥15000人、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12500人、奖补“幸福里”社区数量=10个、奖补认定零工市场数量=20个、农村劳动力服务人数≥1960万人、工作开展较好的驻省外劳务工作站=26个、就业帮扶车间达标数量=50个、就业帮扶车间提档升级数量=10个、农民工省外就业人数≥210万人、国家级和省级劳务品牌补助数量≥22个、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100%、发放创业扶持贷款还贷率≥96%、就地就近就业占比≥50%、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10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0万人、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15%、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带动就业人数≥7.4万人、推动家门口就业=推动就地就近就业、稳住省外农民工=稳住省外农民工、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政策满意度≥90% 其余重点项目详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预算公开目录附表《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05-2》《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是指某一地区在某一段时期内,由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含贷免扶补)政策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政策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或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含贷免扶补)金额之和。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059,404.3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22,449.64元,主要原因: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要求,合并同类型开支项目,压减非必要、非刚性的办公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及下属参公管理单位日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00,138,592.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56,676.元,增幅13.05%,主要原因:一是为统筹职业教育资源,深化产教融合,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厅属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云南冶金高级技工学校按照《云南省职业教育提质效实施方案》职业学校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龙头企业共建专业共同培养学生的规定,结合招生人数增加、办学规模扩大等客观实际情况,据实调增委托业务费保障校企合作办学工作经费。二是近年来“三支一扶”计划、定向选调生、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报名人数大幅增加,对应电子化考试技术服务、考场监控及电子化屏蔽等考试考务服务采购需求增加,厅属云南人才市场、省人事考试院结合报名人数和组织考试成本增长情况,据实调增委托业务费保障考试考务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资产总额2,123,193,128.71元,其中,流动资产264,715,616.21元,固定资产689,163,510.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670,000.00元,在建工程298,978,784.22元,无形资产97,283,721.67元,其他资产771,381,495.77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7,489,929.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382,154.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993,455.0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993,45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54.50元;资产使用收入2,329,147.96元,其中出租资产6,342.34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329,147.96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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