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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通知公告 > 内容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文章来源: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25/8/12 10:03:48 阅读次数:2108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省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有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滇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组织拟订全省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省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省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有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承办省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 (十三)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云南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云南省教育厅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调解仲裁管理处、信访处、劳动保障监察局、表彰奖励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行政审批处、直属单位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外国专家处、引智和培训处。 所属单位18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云南省社会保险局、云南省就业局、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3.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7个:云南省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中心、云南省行政管理研究所、云南省人事考试院、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传中心、云南省职业年金运营管理中心; 4.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3个:云南技师学院(加挂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牌子)、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云南冶金高级技工学校; 5.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2个:云南人才市场、云南省社会保障卡制作发行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用于核算单位差额经费的账户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云南省社会保险局、云南省就业局、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3个: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中心; 4.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4个: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云南冶金高级技工学校; 5.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2个:云南人才市场、云南省社会保障卡制作发行中心; 6.用于核算单位差额经费的账户1个: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系统)。 纳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上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单位18个,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5个,产生差异的原因是:一是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云南省行政管理研究所、云南省人事考试院、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传中心、云南省职业年金运营管理中心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统一进行财务核算,对应决算反映在厅机关;二是云南技师学院(加挂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牌子)分云南技师学院和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分别编报决算;三是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系统)用于核算单位差额经费的账户单独编制决算,不纳入所属单位。综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部单位纳入了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0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7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6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8人,经费自理人员17人。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末其他人员46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73人,经费自理人员8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81人(离休4人,退休677人)。年末学生40,558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2辆,在编实有车辆4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要求,组织全系统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积极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着力提升就业组织化水平,扎实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出台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16条等政策措施,召开全省现场会再部署、再推进,全省建成州市级以上就业“幸福里”示范社区56个、零工市场174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6,432个,基本建成“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就地就近就业水平。主动开展“创业云南”建设行动。梳理整合28个部门政策资源,构建项目支持、能力培养、专家指导、金融支持等一体化服务,主导设立市场化的“云岭创业贷”,与普洱市共建“创业之城”,探索形成“高原特色农业+创业”、“文旅康养+创业”等创业模式。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大政策支持、招大引强力度,引导本土企业创新服务模式和内容,建成花卉、商贸等6个区域性、产业性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成功招引15家省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落地云南。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助力县域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全省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就业现场会要求,大力推广镇雄返乡创业做法,积极稳慎推进边境地区外籍人员入境务工试点,强化企业用工保障,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招引劳动密集型企业,打造“云南过桥米线”等特色劳务品牌234个,助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持续推动社保扩面提质,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改革。全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436.06万人、380.78万人、624.94万人,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99.98%,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956.73万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达95%,促进参保人数增长、参保结构优化。成立省州县三级延退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建立上下贯通、快速反应、运转有效的改革指挥体系,广泛开展宣传引导、人员培训,全天候开展咨询服务和舆情监测处置。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创新开展用人自主权下放后人事管理工作综合评估试点,构建涵盖50项指标、122个评估点的量化评估体系,采取学校自评、第三方评估、综合评分的方式评估人事管理工作绩效,破解人事管理权限下放后“接不住”、“用不好”的问题。谋划实施“小而美”民生项目。按照“能落地、易见效、可感可知”的原则,谋划实施9个“小而美”民生项目,为周边国家培养高级工程师200人、技工师资150余名,培训技能劳动者5,400余名,积极服务我国“一带一路”建设和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收入合计1,511,337,943.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2,059,760.29元,占总收入的85.49%;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90,143,210.02元(含教育收费90,143,210.02元),占总收入的5.96%;经营收入84,300,807.21元,占总收入的5.58%;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4,834,165.99元,占总收入的2.9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3,547,597.38元,增长16.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0,690,500.44元,增长20.6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增加31,986,860.22元,增长55.00%;经营收入增加4,456,047.55元,增长5.58%;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3,585,810.83元,下降49.29%。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追加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基建投资资金、省级财政增加厅属技工院校差异化生均拨款专项资金、新增省级部门职业年金记实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厅属技工院校招生人数增加对应的事业收入增加;三是厅属事业单位承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企业招聘、职业资格考试、招聘会等工作数量增加,对应经营收入增加;四是根据省财政厅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2024年度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预算与云南技师学院(云南高级技工学校)合并,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无需再和云南技师学院(云南高级技工学校)进行费用清算,致使云南技师学院(云南高级技工学校)其他收入减少。综上,以上增减相抵后收入总额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支出合计1,492,202,591.91元。其中:基本支出419,171,883.06元,占总支出的28.09%;项目支出1,008,878,903.75元,占总支出的67.61%;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64,151,805.10元,占总支出的4.30%;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0,271,360.80元,增长14.6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282,496.03元,下降6.32%;项目支出增加238,804,468.34元,增长31.01%;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减少20,250,611.51元,下降23.99%;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省级财政拨付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前补记利息,2024年无此项资金,基本支出减少。二是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推动社保扩面提质增效,强化人才建设,筑牢劳动关系等工作,对应的项目支出增加;三是云南人才市场、厅属技工院校培训项目减少,经营支出减少。综上,增减相抵后,支出总体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9,171,883.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4,582,649.51元,占基本支出的67.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589,233.55元,占基本支出的32.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8,878,903.7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9,916,436.5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开支185,156.00元,主要用于开展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工作;组织事务开支3,209,873.37元,主要用于开展职工工资、奖励、日常机构运行及后勤机关服务成本性项目支出;职业教育开支362,710,311.51元,主要用于开展厅属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教育和技校教育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12,958,177.03元,主要用于开展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技能提升行动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4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补助工作;就业补助支出51,400,802.53元,主要用于开展促进就业及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工作;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06.90元,主要用于开展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定向选调生工作经费;公共卫生支出82,025.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度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经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74,815.72元,主要用于开展职工医疗保险缴纳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63,378.50元,主要用于开展沪滇劳务协作外出务工人员直达运输、举办沪滇劳务协作政策培训、云南籍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指导等工作;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2,708,073.19元,主要用于开展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贷款贴息及奖补相关工作;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1,592,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厅属技工院校2023至2024学年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职业教育工作;住房改革支出6,180,484.00元,主要用于开展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9,385,048.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41%。与上年对比增加219,341,053.05元,增长20.50%,完成年初预算的27.70%。增加主要原因是: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推动社保扩面提质增效,强化人才建设,筑牢劳动关系等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批复省本级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补助资金,以上资金由省级财政直接拨付社会保险基金专户,不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决算报表反映,扣除相关差异后实际预算调整数为1,289,385,048.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633,979.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0%。主要用于开支厅机关及厅属单位人员的工资、津贴及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进人员,收入增加了人员经费、社保经费、公用经费、培训费及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522,109,941.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9%,完成年初预算的175.41%。主要用于厅属技工院校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和技校教育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厅属技工院校追加差异化生均拨款专项资金。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0,434,70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4%,完成年初预算的15.32%。主要用于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社保基金安全监督管理、社会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及管理等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批复省本级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补助资金,以上资金由省级财政直接拨付社会保险基金专户,不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决算报表反映,扣除相关差异后实际预算调整数为650,434,701.66元,完成预算率为1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210,077.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7%。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厅机关及厅属单位新录用人员、医保基数调整,导致医疗保险经费较年初预算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3,771,451.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完成年初预算的98.35%。主要用于开展全省就业创业贷款利息补贴支出、支持就业创业贷款利息补贴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资金工作未能全面完成,尚有部分资金未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224,896.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4%。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厅机关及厅属单位新录用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住房公积金经费较年初预算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6,045.97元,决算为802,895.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4,818.47元,增长41.3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0,500.00元,决算为259,571.0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33%,完成年初预算的43.96%;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1,895.97元,决算为503,847.8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75%,完成年初预算的51.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3,650.00元,决算为39,47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2%,完成年初预算的8.7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55,856.28元,增长6,887.48%;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54.81元,下降0.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183.00元,下降33.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4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0,183.00元,下降33.8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6,045.97元,支出决算为802,895.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4,818.47元,增长41.3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0,500.00元,决算为259,571.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96%;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1,895.97元,决算为503,847.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3,650.00元,决算为39,4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压减“三公”经费的支出。其中:严格落实因公出国(境)有关制度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费用;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00元;报废处置老化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严格落实接待相关规定,严控公务接待人数、频次,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55,856.28元,增长6,887.48%;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54.81元,下降0.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183.00元,下降33.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4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压减“三公”经费的支出。其中:2024年度加大人事人才、综合统计工作力度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增加。赴泰国老挝执行技能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合作任务开支143,000.00元、赴香港澳门执行公务开支11,800.00元、赴泰国曼谷执行高级工程师培养和技术支持服务任务开支29,700.00元、赴德国执行劳动统计任务开支60,000.00元;报废处置老化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854.81元;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综上所述,增减相抵后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6个,累计1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赴泰国老挝执行技能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合作任务工作、赴香港澳门执行公务工作、赴泰国曼谷执行高级工程师培养和技术支持服务任务工作、赴德国执行劳动统计任务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无。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编实有车辆44辆,其中:14辆车由单位自有资金进行保障,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1辆、云南人才市场4辆、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4辆、云南冶金高级技工学校5辆),3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各单位调研、出差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省调研、指导工作,州(市)、县(区)有关单位拜访、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无。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22,930.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96,397.75元,增长13.77%,增加主要原因是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推动社保扩面提质增效,强化人才建设,筑牢劳动关系等,保障相关工作运行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工作,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资产总额1,923,346,298.14元,其中,流动资产175,877,870.56元,固定资产722,162,762.5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246,500.00元,在建工程206,191,653.99元,无形资产43,708,326.44元(净值),其他资产773,159,184.5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6,463,530.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856,271.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495.95平方米,账面原值321,835.11元;处置车辆7辆,账面原值1,685,386.00元;报废报损资产639项,账面原值4,757,495.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804.50元;出租房屋3,983.24平方米,账面原值38,026,976.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236,52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397,207.0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78,44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96,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922,264.0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215,847.8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882,918.0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是指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随之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同时转移规定比例的统筹基金。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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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5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