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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通知公告 > 内容云南省就业局2025年预算公开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5/2/8 10:38:06 阅读次数:52附件1
云南省就业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就业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就业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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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就业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公共就业服务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创业担保相关工作,承担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办公室工作。目前还承担厅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普洱“创业之城”工作专班办公室、厅就业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岭创业贷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就业局(加挂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牌子)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处、创业指导处、公共就业服务处、劳动力转移工作处、统计分析处。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利用春节前外出务工农民工返乡和节后农民工返岗务工的窗口期,集中开展农村劳动力返乡监测、走访调查、劳务对接、岗位推送、“点对点”有组织输送等,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本盘。坚持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两手抓”,确保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保持在1500万人以上,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20万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56万人以上。 2.大力支持就地就近就业。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指导各地积极对接当地产业、项目、企业,充分挖掘适合务工人员特点和需求的就业岗位,收集用工需求,精准供需匹配,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3.持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劳务协作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务协作机制,在信息收集、供求对接、规范劳务输出、跟踪服务权益保障等方面强化省际间交流合作,稳定省外务工人员规模。 4.积极推进“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以探索打造“七彩云南 创业福地”品牌为引领,围绕构建“大创业”工作格局,整合创业资源,完善政策供给,优化创业服务,营造创业就业的浓厚氛围,持续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全面推广“云岭创业贷”,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解决创业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聚焦不同创业阶段,针对性开展创业培训,促进创意成果转化,同时加力打造创业载体,为创业主体提供创业场地等资源支持。 5.持续健全“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巩固提升“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持续加强网点布局,持续推进就业“幸福里”社区建设。拓展零工服务覆盖面,强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保障。强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点建设,力争用2至3年时间,各州市均有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性的基层就业服务网点。推动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定期下沉基层服务网点开展就业服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就业服务网点设施运营、服务项目提供。健全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机制,编制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明确信息发布、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等配套措施。 6.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就业服务提前进校园,实现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全覆盖;强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度,加强对见习单位动态管理,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搭建锻炼平台,提升就业见习基地质效。继续实施“企业参访”、“百家名企招聘”专项行动,引导扶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7.持续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落实就业援助实施细则,坚持就业援助对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有序退出制度。落实税收减免优惠等政策,对援助对象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给予社保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8.持续组织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按照人社部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好“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招聘”、“直播送岗”等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招聘活动,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搭建供需平台,促进人岗匹配。 9.持续做好数据监测分析。一是指导各地完成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以上目标任务,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以上,困难人员就业10万人以上;二是持续做好全省901家企业失业动态监测、100个行政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和5家重点企业用工监测等工作,确保监测数据质量;三是加强与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接协调,共同研判分析就业形势。 10.持续推进就业信息化建设。结合全省就业工作实际,推进云南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工作,通过优化完善业务协同、岗位信息发布、统计系统、监测分析系统、风险防控等功能,支持就业创业工作创新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云南省就业局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690,094.0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690,094.0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减少了 15,432,225.05 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本年度减少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专项资金项目,导致2025年度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690,094.01元,其中:本年收入16,264,038.43元,上年结转收入9,426,055.58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64,038.4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减少了 15,432,225.05 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本年度减少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专项资金项目,导致2025年度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690,094.0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690,094.01元,其中:基本支出8,264,038.43元,与上年对比,本年减少了4,589.37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压缩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7,426,055.58元,与上年对比,本年减少了 15,436,814.42 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本年度减少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专项资金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112,120.11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综合业务管理313,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综合业务正常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管理事务6,112,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专项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及乡村振兴工作专项业务的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6,200.00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5,921.28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就业创业服务补助1,574,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承担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任务的省级经办机构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8,523,055.58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专项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及乡村振兴工作专项业务的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5.94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76,496.86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67,216.74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960.00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903,000.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省级财政创业担保贷款奖补。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54,127.50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就业创业服务补助368,876,767.80元,主要用于全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并对承担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任务的单位,每扶持1人成功创业给予500元/人的补助、“贷免扶补”扶持创业服务补助按照每帮助一人成功创业给予700元的工作经费,采用年度预拨(年初按照任务指标70%预拨)、余额考核(贷款期满后考核还贷率和任务完成情况拨付30%工作经费)的规定分批拨付,省本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扶持创业服务承办机构(教育、市场监管、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 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拨付500元、700元的工作经费的5%创业服务补助,剩余95%服务补助拨付至各地州经办机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71,123,232.20元 主要用于全省家门口的务工车间吸纳就业评价及驻外稳岗拓岗、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专项工作、转移支付普洱市2024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专项经费。 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323,092,500.00元 ,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贴息资金由财政部门按政策要求向经办银行兑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总额10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9,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就业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300.00元,较上年减少1700.00元,下降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就业局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未发生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就业局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300.00元,较上年减少1700.00元,下降5%,2025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接待216人次。 与上年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严格遵循“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严格按标准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就业局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发生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省级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 1.2025年通过“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4万人成功创业的目标任务。新增发放创业贷款额超80亿元。发放创业扶持贷款还贷率达96%以上。 2.定期组织创业培训师资培训,通过提高培训、研讨交流等,提升创业培训师资培训指导能力。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好“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服务活动。 3.每年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安排,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积极促进就业。 4.组织优秀选手就地开展基层就业服务及经验交流研讨,在服务和研讨的过程中充分挖掘典型案例、项目、成果等,形成典型材料,强化宣传引导作用。开展求职能力实训师资培训。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求职招聘服务平台“就业彩云南”——云南省公共就业招聘服务网,按照“一网办理、全省共享、标准统一、服务规范”原则进行建设、运行和管理。 5.开展专场招聘会及转移就业帮扶服务活动20场,为农村群众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实现转移就业增收。对全省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县(市、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业务人员、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二)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 1.2025年通过“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4万人成功创业的目标任务。新增发放创业贷款额超80亿元。发放创业扶持贷款还贷率达96%以上。 2.新扶持打造创业小镇、街区各不超过5个,新扶持打造创业社区不超过10个,创业村落不超过20个。每年对全省现有创业孵化载体进行量化考核,其中认定为优良约10%(不超过20个),每个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建设一个小而美项目—面向南亚东南亚(泰国)建设飞地园区。继续开展创建普洱“创业之城”工作。 3.按常住人口属地管理原则,向辖区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青年、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对登记失业人员进行定期联系和跟踪服务,动态更新劳动者就业失业信息,为登记失业人员及时提供就业帮扶,积极促进就业。 4.组织我省15000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给予生活费补助,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30%以上,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为100%。 5.建设10个省级就业“幸福里”社区。建成20个线上或线下零工市场。省级将统筹现有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6..推进青年开展求职能力实训工作,预计对1500人开展求职能力实训。 7.与驻外工作站联合开展稳岗拓岗工作。 (三)省级财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励性补助资金 2025年通过“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4万人成功创业的目标任务。新增发放创业贷款额超80亿元。发放创业扶持贷款还贷率达96%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专项资金安排支出用于对财政贴息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一定奖补。 5.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贷款业务。 6.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是指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用于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的基金。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由政府指定的公共服务机构或其委托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负责运营管理。 7.经办银行:是指综合考虑贷款便利度、贷款利率、服务评价等因素,按程序择优选取,为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8.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出资并实际控股,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融资担保机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就业局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017,890.16 元,与上年对比, 本年减少了830.52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压缩公用经费,导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云南省就业局(不含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数据)资产总额40,575,077.93元,其中,流动资产4,153,429.37元,固定资产4,022,273.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7,725,680.00元,无形资产4,645,544.70元,其他资产28,15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 28,117,548.85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 93,889.91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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