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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通知公告 > 内容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4/4/16 11:16:00 阅读次数:14970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省直各有关厅、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统计、审计和通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21号)、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3〕5号)精神,现将我省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审计师考试合格标准 (一)国家合格标准:《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科目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我省合格人数为:22人,合格证书有效期限为3年。 (二)省内合格标准:为进一步鼓励和调动广大审计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积极性,提高审计队伍业务素质,结合我省实际,确定我省2013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为:两科总成绩为105分,全省合格人数为28人,合格证书当年有效。 二、中、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中级、初级资格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三、请各考务管理机构及时通知合格考生本人,并认真做好证书发放和登记建档等后续管理工作。中、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由省考务管理部门分别通知各州、市和省直考点,高级审计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附后。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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