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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省本级医疗保险2013年度年终结转及信息系统停机维护的通知

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3/12/24 11:55:00    阅读次数:11080     

云医保函〔2013〕83号
 
 
省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为顺利完成省本级医疗保险2013年度年终结转及信息系统停机维护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机维护时间
2013年12月29日零时(28日24时)至2014年1月1日24时。
二、年终结转人员范围
省本级城镇职工,在昆异地就医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在院人员(不包括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参保人”。
三、结转工作事项
(一)信息系统停机维护期间将不能提供“参保人”购药、门诊、出入院及异地就医等所有医保联网即时结算业务。
(二)定点医疗机构对已经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应在12月28日停机前完成出院结算;对需要继续住院的“参保人”在同一时间完成跨年度结转。
(三)按病种结算的“参保人”,符合出院条件的,在12月28日停机前完成病种结算;需要继续住院的,不需要做跨年度结转,按取消2013年的入院登记处理,在系统恢复后重新登记入院,本次住院发生的费用按病种结算。停机前尚不明确是否符合病种结算条件的,不再按病种结算,正常进行跨年度结转。
(四)在停机期间,“参保人”因急诊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政策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五)信息系统恢复后,对跨年度继续住院的“参保人”及时补录停机期间发生的各项医疗费用,不再重复收取本次住院的起付线。
(六)两定机构办理完2013年度所有结算业务后,需要对不确定交易数据进行确认或冲正操作。操作人员需要在12月28日停机前进行系统签退操作,签退成功后方可退出支付系统。信息系统恢复后需要进行签到后方可进行业务办理。
四、其他
(一)请两定机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不得因年终结转、信息系统停机维护影响“参保人”待遇。
(二)请两定机构在办理年终结转停机前和系统恢复后,加强沟通,对发现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联系,确保年终结转工作的顺利完成。
省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871-67195896、67195887。
联系人:章伟、江悦、周铭树。
 
 
 
 
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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