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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通知公告 > 内容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总工会 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3年全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3/5/17 11:26:00 阅读次数:12398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
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求职人员就业主渠道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拟于今年5月下旬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开展“2013年全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5月21日至27日。
5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联合举办“2013年全省民营企业招聘周”启动仪式。各州、市可同步启动本次招聘周活动。
二、活动主题
帮助人才就业,促民企发展。
三、活动形式
由各地组织民营企业深入高等院校、乡镇、街道和社区,开展专场招聘、综合招聘、异地网络视频招聘等招聘活动。
四、服务对象
(一)招聘对象。以正在求职的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同时面向农民工、退役军人以及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企业。以民营企业为重点,同时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和科研单位参加招聘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进行广泛宣传。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提前向社会公布招聘时间、地点和岗位信息;活动期间,组织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二)发布岗位信息。确保收集企业真实有效的岗位信息,重点筛选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招聘会,集中向社会发布。
(三)做好现场服务。在招聘现场设立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项目推介等服务平台。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妇女、少数民族和残疾人提供重点帮扶。
(四)维护合法权益。设立维权服务平台,对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和服务。
(五)加强安全检查。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检查场馆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
(六)加强协调配合。招聘周活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教育、工会、工商联等部门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部门协调和情况上报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好高校毕业生参加现场招聘活动;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工商联要做好民营企业岗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向社会发布工作。
(七)按时上报情况。请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于5月21日、24日、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分别上报招聘周活动的准备情况、进展情况和活动总结,请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5月29日前上报“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六、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孙 红、曾敏琪
电 话:0871—67195793/5794(传真)
电子邮箱:sh5843@163.com
省教育厅:罗 晟
电 话:0871—65151087
电子邮箱:ls2982930@vip.qq.com
省总工会:洪 涛
电 话:0871—64144817
手 机:15911713139
电子邮箱:ghhtdool@163.com
省工商联:张 翊
电 话:0871—65155086
手 机:13888185753
电子邮箱:441335214@qq.com
附件:2013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总工会 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3年5月17日
附件:
2013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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