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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通知公告 > 内容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 年度受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申请的通知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3/2/26 11:13:00 阅读次数:13071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根据《云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8号公告)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2]270号),我厅“两定”管理办公室拟进行2013年度定点服务机构、定点药店资格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范围:昆明市区域内由省卫生厅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昆明主城区及经开、高新、滇池度假区的云南一心堂药业、云南东骏药业、云南白药、云南健之佳健康药房四家连锁零售药店。 二、上述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定点的,请按照《云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8号公告)的要求准备材料,上半年2013年3月25日至3月29日为集中受理材料时间,下半年2013年7月22日至7月26日为集中受理材料时间,请于该时段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两定”管理办公室。 三、2012年12月底前省、市、区批准的定点医疗机构需增加服务项目和定点药店需开通省医疗保险系统的按照以上时间执行。 四、各州市“两定”管理办公室将2013年计划需开通异地就医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情况于2013年3月25日前报省“两定”管理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关上国贸路85号政通大厦1203室 联系人及电话:曲曰铜,(0871)67195900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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