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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3年省院省校合作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3/1/17 11:07:00    阅读次数:11473     

省直各委、办、厅、局,省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第九次党代会要求,进一步加快各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2013年举办一批省院省校合作人才培训班。现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围绕当前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为重点。

(二)按照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与我省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人才培养需要相结合。

(三)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与本地本单位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课题攻关相结合。

二、培训对象

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重点建设项目紧缺急需的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企业管理人才,学术学科带头人,县处级以上党政干部,少数民族专业人才。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省外培训和省内培训相结合,以省内培训为主的方式进行。省外培训每期时间为12天,每期人数40-50人;省内培训每期时间为4天,每期人数不少于100人。每个项目参训的少数民族学员不低于该项目参训总人数的20%。

四、选报学校

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科学院等校院中选报。

五、申报方式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2013年省院省校合作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于2013年1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培训教育处,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到培训教育处邮箱(yngwypxjy@126.com)。

六、评审方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及时通知项目入选单位。

七、项目经费

培训项目由省院省校合作人才培训专项经费给予部分资助,其他费用由培训单位自理。部分资助即仅资助部分培训费和教材资料费。

联 系 人:谢贵宝     邹碧莲

联系电话:0871-3630519  3630518(传真)

附件:2013年省院省校合作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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