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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3/1/17 10:43:00    阅读次数:12353     

省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52号)要求,为做好第十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我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符合文件规定申报条件的,均可以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时间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申报工作,并于2013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综合报告1份,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一式9份)(见附件,表格可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人才队伍建设目录:www.mohrss.gov.cn下载),并附电子文本。

联 系 人:李玉红   孔佑琼  

联系电话:0871-3635212、3635255 

 

    附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52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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