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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等5所医院血液透析纳入医保支付的通知

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2/10/26 14:44:00    阅读次数:11901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范围和支付标准的管理办法》(1号公告)和《云南省卫生厅关于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等5所医院开展血液透析技术准入的通知》(云卫发〔2012〕595号),以下5所医院开展血液透析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一、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
二、开远市人民医院
三、解放军59医院
四、昆明同仁医院
五、文山州中医医院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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