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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广使用全国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系统文件的通知

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2/10/26 14:36:00    阅读次数:11580     

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广使用全国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系统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17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州市就业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将推广、使用实名制管理系统作为落实就业政策、加强自身建设和提升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
二、各州市就业服务机构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做好本级实名制系统管理工作,将2012年1月1日以来开展职业培训的相关情况录入该系统,并适时对县(市、区)进行培训,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好此项工作。各州市请于9月10日前将本级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报省就业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8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庆红,7195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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