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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通知公告 > 内容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申报的通知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4/11/14 13:23:40 阅读次数:7365云人社发〔2014〕125号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云发〔2010〕8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2014年度全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的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2012年以来通过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博士后出站安置、回国留学人员安置程序引进到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 (二)2006年以来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引进到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近3年来在现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的高层次人才。 (三)各州市通过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博士后出站安置、回国留学人员安置程序从省外和海外引进到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申报的起始时间可调整为2006年。 (四)往年已参加过申报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14年7月22日至9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员认真填写《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申报表(2014年版)》。 1、申报表格可到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www.ynhrss.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非正式申报表的将不予受理),不得手动填写。 2、表格中“主要业绩贡献”栏目,必须先简要综述申报人员的取得的主要业绩,并对自身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在同行内所处的水平进行自我评价;再分项简述申报人员参与或主持项目的情况,需注明项目等级及获奖情况;最后分项简述发表文章及专著情况,期刊文章需注明期刊名称(期数)、影响因子、查引次数,专著需注明出版社、出版时间、发行量及是否规划类教材。 3、表格请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中央装订,一式三份。 4、主要业绩贡献栏目中所列取得成绩的内容,必须与成果证明材料相对应,存在无证明材料虚列项目的情况,直接取消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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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5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