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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通知公告 > 内容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7/4/13 17:06:24 阅读次数:9869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委办厅局,省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42号)要求,现将我省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主要从各地区、各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推荐产生。 (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要重点关注学术技术重大原始创新,重点从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技术方面我省具有比较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域推荐人选。 (二)进一步拓宽选拔渠道,努力发现体制外优秀人才,把产业创新人才特别是非公领域人才纳入视野,重点面向近年科技发展热点领域和优势产业,面向高新区、创业园等产业化创新人才集聚的科技园区,面向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明显提高产业创新人才推荐比例。 (三)结合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关注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和团队。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家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推荐程序 (一)基层单位应按照隶属关系向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干部)部门推荐人选。申报人选确定后须在当地或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公示无异议,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后,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省直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选由个人向所在单位申报,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单位主管部门统一推荐。 (三)各州、市所属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选,由所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推荐。 (四)非公经济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选,按属地原则,由所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 (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评审。 (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申报情况,从省政府批准组建的云南省选拔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委员会中选取专家,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达我省的指标控制数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和贡献进行评议推荐,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 四、相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综合推荐报告1份,主要反映推荐选拔情况,包括推荐人选的主要业绩、推荐选拔过程、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公示情况,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2.《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1份(由信息采集工具生成),附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审验原件后,加盖审验章;“候选人信息采集电子数据文件”1份(由信息采集工具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相关软件和表格可在东方智辰网(http://www.zhichen.com.cn/)下载,其中,申报产业创新类人才下载使用“产业创新类”采集工具,其余申报人才使用“一般申报类”采集工具。 (二)时间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的真实一致。申报材料须于4月30日前报送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将“候选人信息采集电子数据文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未报不予受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李 辉 联系电话:0871-63635212 联系邮箱:1141972615@qq.com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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