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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通知公告 > 内容云南省社会保险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7/3/17 9:16:54 阅读次数:6419云南省社会保险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云南省社会保险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0.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99万元,公务接待费11.9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1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厅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精神,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采取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不得突破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出等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云南省社会保险局拟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8.99万元,主要用于养老、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管理及定点扶贫等各项工作发生的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云南省社会保险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90万元,主要用于省内外相关业务机构人员到昆,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扶贫对接等工作所发生的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云南省社会保险局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云南省社会保险局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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