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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 1—3季度云南省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通告

文章来源:省社会保险局    发布时间:2015/12/31 17:08:43    阅读次数:9747     

云人社发〔2015〕324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

1—3季度云南省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省2015年1-3季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全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95.93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参保人数209.81万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68.6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2249.48万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数达到457.30万人,参加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664.8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40.1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355.5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达到286.29万人。

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情况

截止9月30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117.47万人。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数475.87万人。1-9月,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人数116.30万人,享受城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人数138.26万人,异地就诊享受医疗保险人数41.10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 3.57万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次5.73万人次。

特此通告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2月30日

 

①数据来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情况、待遇享受情况来源于统计季度报表。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情况来源于统计季度报表,享受待遇情况来源于统计月报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来源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计月报表。失业保险参保情况来源于失业保险统计月报表。

②指标说明: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由企业等单位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公益性岗位职工等),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按规定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构成。其中:企业职工参保人数是指企业等单位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是指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统账结合和单建统筹基金)的职工人数和退休人数的合计。

参加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是指报告期末,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并已建立当年缴费记录)的人数,由成年人和学生儿童参保人数构成,包括城乡统筹参保人数。

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工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的人数。

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的人数。

 

2015年1-3季度云南省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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