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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5/2/9 15:03:00    阅读次数:8474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13号)要求,为做好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我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符合文件规定申报条件的,均可以申报设立博士后工作站。

二、时间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申报工作,并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要求

   (一)单位申报综合报告1份,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并附电子文本。所附佐证材料请勿超过20页。

    (三)申请设站单位须于2014年3月15日-4月15日登录中国博士后(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专项入口,按照“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附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13号)

 

联系人及电话: 刘消寒  0871-63635212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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