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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劳动关系 > 劳动保障监察 > 内容红河州部署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检查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6/11/29 9:46:27 阅读次数:9047近日,江苏常熟童工案的发生,暴露出部分用人单位对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置之不理,违法使用童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切实落实人社部、省厅、州局领导的指示,举一反三,严肃查处违法使用童工行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杜绝违法使用童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云南省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25日在全州范围内结合当前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开展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检查。 要求各县市对辖区内所有用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对辖区内的所有用工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切实摸清辖区内用人单位用工情况,把《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宣传到每个用人单位;同时利用黑板报、新闻媒体等方式宣传违法使用童工的危害及后果。采取四措施保障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一是明确以家庭小作坊、砖窑、餐饮服务业、洗车服务业、建筑行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检查重点。 二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将此次专项检查作为开展规范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杜绝违法使用童工行为来抓,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三是注重宣传,强化服务。要充分依托新闻媒介、乡镇、村委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协管员做好禁止使用童工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工作,把禁止使用童工法律法规讲清、讲透,增强农村家庭自觉遵守禁止使用童工法律法规的意识。 四是部门联动,综合整治。专项检查中,要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检查中发现违法使用童工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行为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杨继荣 红河州劳动保障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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